(使用前詳閱標籤說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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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評估家具是否可以做噴藥處理,再以小面積做測試,以免家具受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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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劑對水生生物具毒性,請勿污染或使用於魚池、水源、池塘、湖泊、河流等水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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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時應避免沾染皮膚或眼睛,使用後請洗淨雙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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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置於陰涼乾燥、小孩及寵物接觸不到之處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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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勿污染食品容器,且勿與食品、食器、飼料擺置同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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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症狀、急救及解毒方法中毒症狀為噁心、嘔吐、腹痛、腹瀉。若不慎接觸皮膚、眼睛,應先用大量清水沖洗,如仍感不適或有毒症狀,應立即持本品標示送醫診治,若有治療上之問題請洽詢臺北榮民總醫院毒藥物防治諮詢中心,聯絡電話:(02)2871-7121
<Q1>請問不小心誤食藥劑,該怎麼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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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慎中毒時,請持本品標示速送醫診治,由醫師依症狀處理若有處理中毒之疑問請電洽:台北榮民總醫院毒物藥物防治諮詢中心(02)2871712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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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症狀為噁心、嘔吐、腹痛、腹瀉。